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2]83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院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及其所在班级、寝室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评选对象和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见附件1;“北地先锋”十佳学生的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地先锋”十佳学生评选细则》。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
类别 | “北地先锋” 十佳学生 | 北地自强之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名额 | 1人(推荐) | 1人(推荐) | 5人 | 2人 |
(二)单项类
类别 | 文艺标兵 | 体育标兵 | 公益标兵 | 社会实践标兵 | 创新创业标兵 |
名额 | 1人(推荐) | 1人(推荐) | 1人(推荐) | 1人(推荐) | 1人(推荐) |
(三)集体类
类别 | 优秀班集体 | 十佳班集体 | 优秀学生宿舍 | 十佳学生宿舍 |
名额 | 1人 | 1人(推荐) | 1人 | 1人(推荐) |
三、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行为文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学习,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具体评选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参见学生手册)。
四、评选原则
学生个人、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激励创新、全面成才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将评定工作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科研、公益、体育、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10月21-10月22日,相关申请学生根据本通知精神,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在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班级审核、公示:10月23日前,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通过班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核、公示:10月26日前,学院评定小组对班级评定小组上交的申请者(学生、班级、宿舍)的成绩、日常表现(考勤、违纪、课外活动等)再次审核或进行答辩评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并组织评审,“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十佳班集体将组织现场答辩。除“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外,其他奖项评审结果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北地先锋”十佳学生评审结果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宣传表彰:学校下发表彰决定文件,并召开年度表彰晚会,对本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表彰。获奖学生个人、集体有义务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于不配合者,学校可取消其本次评奖资格。
六、材料要求
1、申报个人、集体提交材料
(1)本学年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登记、上传各类支撑材料(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3)。
(2)本学年申报先进集体的,由本班班长(宿舍长)填写“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支撑材料。
2、学院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汇总提交各类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审核后提交相关材料。
3、先进事迹材料上报
本年度所有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均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为1000字以上。
本年度申报先进集体的,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字数为1500-2000字。
4、视频材料
(1)“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应着重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角度或就某一方面特长进行视频制作,时长约3分钟左右;十佳学生简要介绍30秒,并采集30秒左右“师者说”素材。
(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学生宿舍需提交视频材料并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七、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对评奖材料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二)评选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各级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规范透明、育人作用突出。
(三)各级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参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填报材料,因审核不到位、不严格而错报、误报的,取消相应奖项推荐名额,不予替补上报。
(四)注重常态化开展榜样教育活动。在表彰结果发布后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育人品牌,充分发挥榜样示范激励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多样化榜样教育并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孙老师
办公室:教10-111B
联系电话:010-82323423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doc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地先锋”十佳学生评选细则.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