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精准化、规范化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3]71号,附件1)规定,研究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之前需进行“无固定工资收入”信息填报审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学生填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14日12时
学生填报完后,学院将逐一进行审核。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参照附件中所示流程,登录“北地学工”系统自行填报,每学年仅需填报一次。
(二)学院将严格按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未完成本次“无固定工资收入”填报审核的研究生,暂不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错过9月份信息填报的学生从10月份开始,每月1-10日,学生可在北地学工进行工资收入填报工作;错过当月助学金发放时间的,待完成填报审核后,视情况于当月或下月补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四)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时间错过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的,按要求提供档案未到校期间的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方可补发未转入档案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自转入人事档案当月起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补发未转入人事档案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组。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3423
电子邮箱:cugbmyxg@163.com
附件1:京发71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