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各位团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院范围内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集中展示北地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北地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根据校团委相关工作要求,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并保留团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基层集体(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青年教职工通过教工团总支申报)。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二)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青马工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优秀共青团干部”志愿服务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22年度,在服务保障学校70周年校庆、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事迹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基层团组织评议:即日起—4月9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或团学组织提交申请。各团支部、团学组织按照各项评选标准,组织团支部及团学组织范围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五四奖章”的评议推荐工作。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同样需经过支部评议后上报。
(二)院团委评选及公示:4月12日前
对于各团支部、团学组织推荐上报的名单,院团委将组织学院层级的评选,按照校团委分配的名额最终确定评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上报校团委。
(三)4月12日—4月20日:校团委对各级团学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评选出各类奖项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校团委集中开展表彰和宣传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各类奖项的推荐名额:
基层团组织 | 优秀共青团员数 | 优秀共青团干部数 | 五四红旗团支部数 | 可推荐 青年五四奖章数 |
研究生第一团支部 | 2 (1硕1博) | 1 | 1 | 1 |
研究生第二团支部 | 2 (1硕1博) | 1 | 1 | 1 |
2022级团支部 | 1 (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 | 1 (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 | 0 | 1 |
马院研会 | 1 | 1 | - | 1 |
思行社 | 1 | 1 | - | 1 |
学院上报校团委的总名额 | 5 | 1 | 1 | 1 |
(二)各类奖项之间原则上不允许兼报,同一奖项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申报。
(三)申请材料只能提交一次,不得同时向所在团支部和团学组织提交同一奖项的不同申请。
(四)各团支部、团学组织的具体评议形式由各团组织确定,报院团委备案后组织开展。
(五)上报表格统一采用附件1中各表格的格式。
(六)各级团学组织须结合上述通知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选制度。
(七)材料提交
1.各团支部或团学组织上报五四评优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原件,其中个人类奖项还需提交成绩单(盖章扫描版)。
2.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须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3.电子版材料于4月9日17点前发送邮件至cugbmyxg@163.com,并以“XX团支部/XX团学组织+2023年五四评优”命名打包。
联 系 人:周天翔 张翠凰
联系方式:010-82323423
邮 箱:cugbmyxg@163.com
附件3: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条例.pdf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