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和《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以及学校相关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我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脱贫人口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2022年7月—2023年6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XXXX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卡号需19位,非信用卡),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所有原件,待审核结束后将返还给学生。
(二)学院审核上报
学院请将每位同学的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金贷款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提交。
(三)学校审核公示上报
学校将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内公示7天。材料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通过纸质版和系统上报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四)补贴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确保不遗不漏,按时完成本年度补贴申报的各个环节。学院将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相应举报投诉,学院将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各位申请人请认真填写申请表(附件1)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其他申请证明材料一同汇总。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姓名+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命名,于2月28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纸质版材料3月1日前报送至学院。
我校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1933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3423
邮箱:cugbmyxg@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地址:教10楼111B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1年版).docx
马院学工组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