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2023年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公告(教师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推动重点马院建设工程,着力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科研和教学能力,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现设立学院科研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二)限制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项目类型:

1.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22-2023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类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022-2023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类科研项目选题指南》(附件2)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拟定相关选题,着力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基本规律和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申请人可结合教学改革探索和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3.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项目。为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鼓励和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工作者,设立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项目。

(四)研究范围:项目研究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心理学科、教育学科所属基本问题,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学院四个二级研究方向的主要领域,力争形成具有特色的研究。

二、遴选支持

(一)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文件夹统一以“姓名+院立项目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969572674@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10楼111B办公室,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遴选,科研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

(二)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择优立项,立项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立项数量宁缺毋滥,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也可空缺;一般项目不超过6项,总项目不超过8项。

(三)研究期限:两年

(四)经费支持: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

三、实施管理

(一)2023年1月发布项目申报通知,2023年3月公布立项。

(二)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按计划组织实施研究,项目的研究计划一经确认,就要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动。

(三)结题要求:重点项目需发表2篇及以上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或出版著作1部;一般项目需发表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教学改革与研究类项目申报成功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获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结题;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项目,要求教师指导研究生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论文,或指导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获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或指导研究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一、二等奖)。

(四)项目的延期和终止。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可申请延期结题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对于结题验收不通过、无故不按时结题及到延长期限仍未完成任务的项目,将撤销项目立项资格。

(五)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或挪用。学院自设科研项目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严禁违规使用经费,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报销使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见附件1、附件2)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选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5: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崔佳琦    电话:8232342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项目社科类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改革和研究类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