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推优入党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对学院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院团委负责组织各支部实施具体“推优”工作,团支部应联系党支部确认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团员名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团支部向院团委上报推优大会拟定时间地点,经批准后方可召开。院团委派专人对大会进行监督。

 

二、工作安排

“推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 支部推荐阶段

  “推优”工作均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在此期间内完成:支委会提名、学院团委审批、召开支部“推优”大会等工作。期间校团委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推优”条件及“推优”大会流程见附件1。

  (二) 材料上报阶段

  “推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并上交纸质版《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2)、《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3)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查团支部推荐材料,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三) 审核推荐阶段

  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审核《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团组织统一存档,并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确定“推优”名单,推荐至党支部,并将推荐材料移交至党支部。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院团委向团支部通报传达。

 

三、注意事项

1. “推优”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院团委将主动争取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加强学院推优入党的谋划、统筹和指导,每年年底向校团委和院党委报告“推优”工作情况。

2. “推优”工作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 本次推优工作,团支部推优大会于2022年1月5日完成。

 


附件1:推优入党条件及推优大会流程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