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北京市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关于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开展2020-2021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将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的学生(不包括2021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各类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注: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

学院推荐1名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注: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能重复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材料上报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评选条件推荐合适人选,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本年度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个人也具备参评资格,原则上曾获以上奖项的个人不再参评。

 

申报相关奖项的个人,将汇总表(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的纸质版材料送至教10-111B,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奖项汇总表、申请表、申请个人及集体所获奖项支撑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北京市评优工作”)发送至邮箱cugbmyxg@163.com。所有支撑材料,务必跟申请内容一一对应(如:所有关于成绩内容必须提交成绩单、关于奖项内容必须提供获奖证明、凡发表的普刊以上论文必须提供检索证明等)

凡不提交支撑材料的,相关事迹不予认定。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周一)16:00,过期视为放弃资格,不予补交。

 

联 系 人:周老师

办公地点:教10-111B

联系电话:010-82323423

联系邮箱:cugbmyxg@163.com


附件1: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3: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马院学工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