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3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书记、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班子成员、导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请、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要求
1、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或正常学习年限内,并已按照学校规定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
注:一年级的学业奖学金统一下发,无需评选。
三、名额分配
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本年度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1、硕士二年级
专业 |
A类 |
B类 |
C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37人) |
11 |
15 |
11 |
心理学(4人) |
1 |
2 |
1 |
2、硕士三年级
专业 |
A类 |
B类 |
C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30人) |
9 |
12 |
9 |
心理学(6人) |
2 |
2 |
2 |
3、博士二年级
专业 |
A类 |
B类 |
C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4人) |
1 |
2 |
1 |
4、博士三年级
专业 |
A类 |
B类 |
C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2人) |
1 |
1 |
0 |
5、博士四年级
专业 |
A类 |
B类 |
C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1人) |
1(按照本人表现评定) |
四、申请流程
1、申请:10月13日前,研究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附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由本人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校外兼职导师可由其校内合作导师代为填写)。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各班班长处。
2、评审:10月16日前,各班班长将材料汇总,按照评定评分办法(附件2)对班级评分进行核算,核算后将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后产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3、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所在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各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研究生院为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的组织实施。
五、其他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集中统一下发,不占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3、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二年级时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集中统一下发且不占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4、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无特殊原因本人未提交申请者,一律以三等学业奖学金界定。
联 系 人:周老师
办公地点:教十楼-111B
联系电话:010-82323423
联系邮箱:cugbmyxg@163.com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马院学工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