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 号)、我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并贯彻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考核”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申请者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科研潜质。

  5、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 72分以上(老 TOEFL 达到 560 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 5.5 分以上(单项不低于 5 分);

     4)GRE 成绩 1200 分以上(新标准 310 分以上);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 60 分,WSK(PETS5)不低于 45 分;

    6)在国外连续学习达1年及以上,并获得留学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科研水平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或国际SSCI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4)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7、报考类别

  “申请-考核”博士生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生。

  二、“申请-考核”制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具体由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并将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采取笔试、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要求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录取阶段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三、导师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生数要求

  1)每位导师每年可招收“申请-考核”类博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资格。

  四、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

  (2)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3)学术成果达到我校博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

  五、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学位委员会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学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申请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缴费,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11月1日至20191110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七、提交材料

    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原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英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审核申请者英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送)申请材料至申请学院邮寄(送)材料起止时间:201911月1日-11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10101室 老师,电话010-82323976邮编:100083。

  12.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中地大研字[2017]京30号文件。

  本细则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1012日